加班費計算機
積欠工資(含加班費)是台灣勞資爭議年年第一名(佔 42%)。算出你依法應領的數字,跟薪資單對一對。
依勞動基準法 §24、§32、§36、§39(2026 年現行條文)
這天你應領的加班費
費率速查表
| 平日加班 前 2 小時 | 時薪 × 4/3 |
|---|---|
| 平日加班 第 3–4 小時 | 時薪 × 5/3 |
| 休息日 前 2 小時 | 時薪 × 4/3 |
| 休息日 第 3–8 小時 | 時薪 × 5/3 |
| 休息日 超過 8 小時 | 時薪 × 8/3 |
| 國定假日/特休出勤(8 小時內) | 加發一日工資 |
| 每月加班上限 | 46 小時(經工會/勞資會議同意得至 54,3 個月總量 138) |
三句最常見的違法話術
- 「你的薪水已經含加班費了」——除非契約明確約定且拆算後不低於法定標準,否則違法。月薪除以 240 就是你的平日時薪,加班就要另外算。
- 「沒有事先申請就不算加班」——雇主明知你延長工時工作而受領勞務,就要給加班費。打卡紀錄、LINE 交辦紀錄都是證據。
- 「我們是責任制」——勞基法 §84-1 責任制只適用勞動部公告的特定工作者(保全、部分主管等),而且要書面約定+送勞工局核備。絕大多數辦公室工作不適用。
公司欠加班費怎麼要回來?看 欠薪處理 SOP。
資料來源
- 勞動基準法 §24(延長工時工資)、§32(每月上限)、§36(休息日)、§39(假日出勤加倍)
-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